帮助&资讯

职业技能教育 — 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 促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2022-01-21 14:04:09

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重要目标。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指示,进一步强调要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此,本专题从我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赋能提质”试点行动计划、提升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适应性、深化职教改革与落实“双减”政策的关系四个方面,就如何实现这一目标,使职业教育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进行了理论探索。

202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职教法(草案)》),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修订意见。《职教法(草案)》明确规定:“职业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行业指导、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这样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规定,是针对我国现存的职业教育体制不健全、部门分工不明确,以及行业和社会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等问题提出的。但是,要让法律规定的职教管理体制成为现实,不仅需要加大改革的力度,还需要创新改革的思路。

第一,要明确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深刻理解《职教法(草案)》有关“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第三条)的含义。虽然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都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生的培养目标和管理方式等方面有共性,但我们更应该认清两者的区别。职业教育是职业岗位教育,是按照社会职业分类设置专业,以岗位必备知识和能力为依据设置课程,以及依据岗位实操需要进行教学和训练的。而普通教育是学科教育,是按照学科设置专业,依据学科理论体系设置课程、组织教学,讲求的是专业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以及依据宽基础、厚潜质的理念来培养学生。忽视甚至无视两者的区别,尤其是在高等职业教育阶段混淆应用型本科专业和操作型技术专业的区别,是管理体制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

第二,要明确职业教育管理的部门分工,各负其责,完善职业教育体系。《职教法(草案)》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要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理顺管理体制是前提。当前,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都办职业学校,也都进行职业培训,但是学历和各类证书不能互认,各地的管理体制也多不相同,严重影响职业教育质量的提升。从我国职业教育的办学历史看,教育部门在学校教育方面的体制机制都更为完备,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职业培训方面更有经验和优势。因此,为理顺管理体制,可以实行相对归口的管理体制,即明确教育部门主要负责职业学校教育的统筹协调管理,人社部门主要负责职业培训的统筹协调管理,这样也同时解决了学历和各类证书互认问题,以及解决了中级、高级职业教育的“断头路”问题。

第三,要明确职业教育管理的政府事权,清晰职责,属地管理。《职教法(草案)》规定的是“分级管理、地方为主”的职教管理体制,在这个体制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确定市、县人民政府管理职责,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发展,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当前,县以上各级政府都有教育管理职责,普通教育中各个层级政府的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是比较清楚的,但是在职业教育方面却因为有教育和人社两个部门,甚至还有其他部门参与其中,所以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便不够清晰。如果前述政府部门分工能够明确,那么不同层级的政府职业教育事权划分也就顺理成章了,即职业学校教育参照普通教育的政府管理权限,中等职业学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管理,高等职业学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学校,登记管理在属地的民政部门,业务指导管理也与公办职业学校一致。职业培训教育与职业学校教育同理,统一由相应级别的地方人社部门统筹协调管理。

第四,明确行业组织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职责,引导激励,疏通路径。《职教法(草案)》明确了行业组织和企业参与、支持和开展职业教育的义务。同时,也“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类型的职业教育,推进多元办学,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平等参与职业教育”。对职业教育而言,行业组织和企业是用人单位,它们不仅在参与职业教育教学方面有明显优势,在参与行业职业教育标准制定以及职业人才需求预测等方面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一段时间里,因为简单实行事企分开、社企分开,将一些行业组织和国企与所办职业学校强行剥离,加之激励和引导政策不足,行业组织和企业对校企合作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受到影响,直接导致各类职业教育质量提高困难。这就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比如为企业减免相关税收,增加企业人员任教资格,完善行业组织、企业参与职教培养计划修订的机制等。此外,还要准许、支持有条件的行业组织、大型企业,尤其是国企,兴办职业教育学校和参与职业培训。

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职业教育因为直接关系劳动力素质,进而直接关系发展质量,成为“十四五”时期教育领域的工作重心。我们要乘势而上,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将职业教育管理能力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广告位
即刻开始,免费体验 EduSoho 强大功能